跨月发票出错,该如何处理?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09-17 14:24:02•阅读 0
对于纳税人来说,如果他们开具了电子专票,然后出现了销货退回、开票错误、应税服务中止或者销售折让等情况,他们应该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过程中,纳税人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电子专票及其纸质打印件。这是因为红字电子专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冲销原有的错误发票,而不是为了获取额外的收入。
同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当月也是不能进行作废的。如果纳税人发现在当月或者次月的发票有误,他们都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以进行冲销。
总的来说,无论是电子专票还是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发现发票有误,纳税人都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冲销。而对于跨月的发票,由于已经进行了抄报税的操作,发票是无法进行作废的,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