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首期额度3000亿元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0-18 12:16:45•阅读 0
财经10月18日讯 今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显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0月18日,**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合理确定**条件,自担风险,**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后于次季度**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对于符合要求的**,**人民银行按**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