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快讯

首期3000亿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 21家金融机构即日起可发放相关贷款

  央行正式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人民银行10月18日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0月18日,**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

  再**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股票回购增持再**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后于次季度**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对于符合要求的**,**人民银行按**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合理确定**条件,自担风险,**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通知》明确,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鼓励**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通知》明确,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同时,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