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
据微信公众号“金华发布”消息,10月21日,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1月1日起,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文件提出,**二套房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比例由原先的30%调整为20%。
同时,金华市还将提高住房公积金**额度。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3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期限。**期限由“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编者注:目前公积金**年限一般为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2024年9月,******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期限可按职工和**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
在此之前,今年金华市已经两次调整公积金政策。8月的文件显示,金华市将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每户家庭**提取额度从30000元/年提高为36000元/年(3000元/月,提取次数从一年提取一次调整为不限次数。
今年5月的政策则是提高公积金**额度。自6月3日起,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为7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为100万元。同时,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比例为30%,可贷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