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你知道吗?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0-27 15:45:24•阅读 0
在票据法中,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定义和权利有所不同。首先,背书人是票据背面签章或书写文字、身份证号码的当事人,他的主要职责是转让票据所赋予的权利。而被背书人则是在背书活动中接受票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其次,被背书人和背书人的权利也有所区别。被背书人是汇票的受让人,他拥有背书人对票据的一切权利。这包括以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和付款,以及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给他人。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进行追索,直到得到兑付或付款。
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汇票的主要目的是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作为转让人的背书人一旦在汇票上签名,他就要承担以下两项义务:一是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所有后来取得该汇票的人保证该汇票必将得到承兑或付款;二是保证在他以前曾在该汇票上签名的一切前手的签字的真实性和背书的连续性。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这是为了保证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背书不连续而导致的票据纠纷。
其次,被背书人和背书人的权利也有所区别。被背书人是汇票的受让人,他拥有背书人对票据的一切权利。这包括以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和付款,以及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给他人。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进行追索,直到得到兑付或付款。
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汇票的主要目的是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作为转让人的背书人一旦在汇票上签名,他就要承担以下两项义务:一是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所有后来取得该汇票的人保证该汇票必将得到承兑或付款;二是保证在他以前曾在该汇票上签名的一切前手的签字的真实性和背书的连续性。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这是为了保证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背书不连续而导致的票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