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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通知

本所在2020年6月27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5.1条第(四)款的理解和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对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修订稿》。

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修订稿》进行了相应调整。

《修订稿》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增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修改内容。

为进一步适应新规则新形势新要求,自2020年7月26日起,本所按照新规则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第4.4.1条,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新增《上市规则》第4.4.6条,供投资者参考。

二是新增本所财务信息简报的解释和披露。

《修订稿》明确,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监事会应当由全体董事组成,董事会由董事长、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和董事会管理层组成。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监事会主席,应当同时担任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据此,对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修订稿》以外的单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应当予以合理解释。

,三承诺年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系统的规定,《修订稿》以外的单位,若承诺年限达到时未及时兑现承诺,应当及时对其予以相应调整。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监事会拟决定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冠致化学有限公司收购烟台华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议案》,同意本次收购烟台华联拟收购的标的公司为烟台华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