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高集团(江苏比高集团)(1)
比高集团
比高集团发布重要信息提示:”报告期,本公司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会、宁乡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将择机以受让、并购方式,合计受让1家符合《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
江苏比高集团
本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推动了本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发展。
”(1)本次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2)本次协议的签署,对本公司的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会的战略合作,并将在本领域不断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及市场推广中,进一步深化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合作双方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2、收购
根据公司近期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会签订的《关于宁乡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购买王雪峰、曾红杰、尚有其子金越、王文龙所持有的宁乡高新区东部新区科技创新孵化,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初步估值约1.22亿元,同时以对宁乡高新区东部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溢价部分出资。
宁乡高新区东部新区管委会同意使用标的公司作价总额1050万元的部分股权作为对标的公司的增资,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资本为105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资本、实缴资本、资本公积合计为1451.62万元,目前交易双方已缴纳保证金25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资本将变为2101.93万元。
标的公司预计2020年度-2022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19元、0.19元和0.23元。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影响
本次收购标的公司上海富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齐”,是公司收购标的公司上海富齐的重要子公司,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利润影响不影响,公司的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战略和经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