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增值税发票能抵税吗?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0-02 01:43:34•阅读 0
以下是一些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发票的情况: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 购进的**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4项、第5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此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某些行为也会被视为销售货物,例如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