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卖子公司股权,该怎么处理?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0-23 08:44:37•阅读 0

然而,如果由于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母公司失去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那么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进行一系列会计处理。首先,需要终止确认长期股权资产、商誉等的账面价值,以及少数股东权益(包括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根据剩余股权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将剩余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进行核算。
接下来,需要计算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再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变动是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应将各项交易视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