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举债(违规举债虚假化债是什么意思)
违规举债
违规举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违规举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违规举债虚假化债是什么意思
2016年10月22日,因涉“违规举债”,山东省鲁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集团”)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违规举债,鲁信集团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会查明,鲁信集团2015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和短期融资券筹资80亿元,其中2016年计划筹资80亿元,2017年计划筹资50亿元。
此外,鲁信集团因存在违法行为,2015年偿还了金融机构**本息约40亿元,2016年8月,鲁信集团支付了逾期利息约5亿元,2016年11月,鲁信集团用于偿还银行**的本金及利息仅偿还了约50亿元。
鲁信集团上述违法事实,有关人员已对证监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证监会决定对鲁信集团予以罚款3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鲁信集团收到了鲁信集团《涉嫌违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鲁信集团于2015年7月12日向证监会提交了涉嫌违法的内控报告,鲁信集团涉嫌违法事项涉及关联方非融资性信供应链业务,业务模式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薄弱、关联方金融质押担保、虚增融资金额、资金去向不清晰、贷后管理不到位、经营模式不规范、资金流向与实际不符、同业竞争、平台搭售其他非标准化产品、非法集资等行为。
根据披露,2016年,鲁信集团非融资性信供应链业务收入6.98亿元,较2015年增加27%,利润1.29亿元,同比减少24.14%。
对外投资业务收入0.79亿元,较2015年增加101.71%,利润3.73亿元,同比减少37.19%。
融资租赁业务收入7.02亿元,较2015年增加319.73%,利润2.08亿元,同比减少32.79%。
企业融入租赁服务业务,较2015年增加25.4%,利润1.26亿元,同比增长31.27%。
证监会表示,鲁信集团《涉嫌违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涉嫌违法事项的具体过程、手法等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