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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协会敦促财政部明晰GENIUS法案对DeFi与稳定币的适用规则

区块链协会(The Blockchain Association)已向美国财政部提交一份长达26页的评论文件,呼吁澄清拟议《GENIUS法案》规则在去**化金融(DeFi)平台、稳定币交易以及境外支付**应用中的具体执行路径。该组织强调,当前监管框架存在模糊地带,亟需界定稳定币中介机构与底层区块链基础设施之间的法律责任差异。

厘清“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定义边界

协会指出,现行法律对“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DASPs)的定义涵盖交易所、托管机构及资产转移服务,但应排除仅参与验证或点对点流动性功能的无许可协议。若将开发或运营基础设施者纳入监管范畴,可能导致自营业务主体被误判为中间服务商,从而承受本不应承担的合规负担。

其立场是:企业是否具备客户服务属性,应以实际交互模式为准,而非仅因其技术架构具有去**特征即被归类为受监管实体。这一区分有助于保护创新生态,同时确保真正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企业接受适当监管。

设定“明知参与”的刑事免责门槛

针对《GENIUS法案》第3条中关于“明知参与非法发行”的刑事条款,协会提出必须建立清晰的主观要件。仅因交易稳定币或提供流动性,不应构成违法证据。真正构成责任的情形,应限于主动协调分发、直接协助铸造流程或具备实质性控制能力的行为。

举例而言,一家自营做市商通过普通交易管理库存,即便其操作涉及稳定币换手,也不应被视为“参与发行”。协会建议设立安全港机制,允许独立二级市场活动在无分配义务且无知情协助的前提下豁免追责。

优化外国稳定币合规审查路径

对于境外发行的支付稳定币,协会反对要求平台开展广泛的技术尽职调查。鉴于多数平台与外国发行人无合同关系,难以获取完整系统信息,因此主张依赖美国财政部与货币监理署(OCC)维护的公开注册记录作为合规依据。

该方案可**合规成本,提升可操作性。同时强调,例外情形仍保留——当平台实际知晓发行人无法或不愿遵守美国法规时,仍须承担相应责任。

重构“合理相信”测试以适应去**化场景

在判断接收方是否位于美国的问题上,草案采用“合理相信”标准,依赖客户信息、设备定位和交易监控等手段。然而,区块链协会指出,在用户仅通过公共钱包地址进行交互的情况下,这些工具往往失效。

因此建议:应以企业通过常规业务流程所获知的信息为基础,如账户注册数据;而不应强制要求识别每个匿名钱包的地理位置。特别提醒,不得将无许可协议的开放接入视为自动触发合规义务。

此外,协会重申,故意瞄准美国用户的经营者不在此类保护范围内,监管应关注行为目的而非技术结构。

消费者权益诉求同步浮现

与此同时,**加密货币协会(National Cryptocurrency Association)也提交独立意见,聚焦稳定币持有者的权利保障。其核心诉求包括:当发行人法律地位发生变动时,用户应有足够时间赎回、出售或转换持有的稳定币,避免资产突然失效。

该建议旨在平衡监管严肃性与用户资产安全,支持保留自托管与点对点转账优势,防止过度干预**现有使用体验。

目前,《GENIUS法案》第3条相关规则的公众咨询已于10月19日结束。**文本预计将在财政部完成评估后发布,正式生效时间暂定为2027年1月18日,而部分限制措施则延至202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