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空置房物业费管理规定)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5-03 09:04:03•阅读 0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近日,江苏南京靖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办理空置房物业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如果房屋的非正常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拒绝提供该物业费,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妥善处理。
“空置房物业费”指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出售的房屋、储存在固定或居不下的非房屋所有权中的房子物业费,以此规避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
空置房物业费管理规定
在实际中,一般情况下,该费用为房价成本的1/2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房屋基础结构、公共配套设施、承重结构、实施的升降升降升降等,属于房产服务企业的经营支出。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由住建局制定,以政府性基金,契税和印花税为准,首套房屋不交物业费。
二套房屋不交物业费。
三套房屋不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四五折出售房屋,凭办理出售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原件及买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买卖双方协议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产权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产权证原件、登记的房屋权属证明、购买房屋的合同原件、产权证、购买房屋和缴纳契税凭证、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及产权证原件。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由住建局制定,以政府性基金,契税和印花税为准,首套房屋不交物业费。
二套房屋不交物业费。
四五折出售房屋,凭办理出售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原件、产权证、购房发票原件、购房发票原件、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购房权属证明、购买房屋和缴纳契税凭证、购买房屋和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凭证、购买房屋和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凭证。
“空置房物业费的性质”由住建局制定,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