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0-25 08:43:51•阅读 0
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银行存款等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有限定用途)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定用途)
2.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3. 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4. 期末: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民间出资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1. 借:银行存款等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有限定用途)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定用途)
2.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3. 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4. 期末: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民间出资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