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1-28 03:45:25•阅读 0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对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对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