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3-13 05:44:09•阅读 0
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界面,点击发票作废,显示本月**未抄税未作废的发票,点击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信息后点击右上角“作废”。弹出“发票作废”对话框,点击“确定”。成功将发票作废。
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系统里也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