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发票备注栏填写应该注意哪些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4-08 14:06:17•阅读 0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