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电价降了、零售价却坚挺,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斥售电公司牟取暴利
批发电价半年直降6.35%,电力用户的电费账单却没有跟着降,问题出在哪?澎湃新闻获悉,陕西电力交易**7月17日发布措辞严厉的《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直指售电市场乱象。
陕西电力交易**称,今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用户从售电公司购电的平均价格仅下降0.003元/度,“部分零售用户从售电公司购电的价格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0.364元/度。”
据陕西电力交易**统计,目前该省超过49家售电公司的售电均价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1.05倍,还有众多零售用户的购电成本高达市场均价1.1倍以上,甚至部分售电公司购销价差高达0.1元/度以上。
售电公司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直接产物,不直接参与发电和电力传输,其盈利模式主要依靠电力购销价差,通俗而言就是从发电企业或电力批发市场买电、向终端电力用户卖电的差额部分。符合相关资质的售电公司,可以与电力用户签订不同的电价套餐,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售电、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双边协商交易或集中交易。
陕西电力交易**在发文中罗列了电力用户投诉反映的陕西省零售市场交易(即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交易六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部分售电公司利用信息差,向用户传递错误的市场政策和行情信息,甚至采用欺骗话术诱导用户签订畸高价格合同,涉嫌价格欺诈。例如故意将“零售交易电价(即上网电价”说成“到户电价”,以**电费名义诱导用户高价签约。零售价格高出批发价格0.05元/度以上的售电公司有51家;
二是部分售电公司涉嫌通过伪**公章、假合同的方式签约用户,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电力交易;
三是部分售电公司违规要求用户将交易平台账号密码交由保管并代为操作,将电子签章授权给售电公司人员,存在售电公司未经用户同意自行操作抬高合同价格的违规行为;
四是部分“居间商”与售电公司达成协议,在售电公司给出基本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向用户抬高价格,从中赚取差价牟利,并与售电公司进行分成;
五是部分用电企业负责电力采购人员与售电公司签订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高价合同;
六是部分物业公司、地产公司故意从售电公司以超高价格(部分高于0.4元/度购电,将购电成本转嫁于其转供的租赁商户,从中套利。
“以上行为严重违背**电力市场化改革初衷,严重扰乱市场交易秩序,影响电力市场批发价格向零售用户有效传导,政府相关部门高度关注。在经济稳增长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情况下,部分售电公司为获取暴利抬高用户电价,阻碍了实体经济**用能成本的要求。”陕西电力交易**对上述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强调将加大信息披露和违规行为监控力度,逐步完善零售市场信息披露体系,加强电力用户价格分段分布情况、零售价格偏高的售电公司等信息披露力度,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