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声誉风险解聘条款 明确委员履职“红线” 中证协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迎修订
**证券报记者近日从业内获悉,**证券业协会目前正在对《**证券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据了解,相关修订工作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向行业征集意见。本次修订**强化了专业委员会的研究职能,新增声誉与品牌维护相关的职责要求,并**针对委员可能涉及的声誉风险与廉洁从业违纪风险,制定了明确的解聘条款。
增加声誉与品牌维护职能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稿特别增加了声誉与品牌维护职能。未来,专业委员会将负责推动行业加强声誉与品牌建设,树立和维护行业形象。
在委员管理方面,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委员履职“红线”,新增了针对委员和**因声誉风险、廉洁从业违纪风险而引发解聘的相关条款。记者了解到,除主动申请退出的情形外,触发解聘情形还包括: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重大处罚处分的;被相关部门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无法履职的;因个人原因引发声誉风险事件,对行业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未经授权擅自以委员会或者委员会职务的名义对外发表言论,对协会或行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岗位变动或离开相关行业,不再适合担任委员会职务的;任期内三次无合理理由缺席活动,或两年内未实质参与委员会具体工作的等。
作为配套措施,修订稿在工作纪律部分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专业委员会委员或**即使以个人名义对外发表言论,若涉及协会或委员会有关工作并对协会或行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协会也将视情况采取提醒、劝退直至解聘等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中证协新规完善了规则体系,将声誉风险纳入委员解聘的情形,并通过穿透式监管堵住借个人身份逃避责任的漏洞。这与中证协此前强化对机构**经济学家的自律管理相结合,构成了完整的监管闭环。
2024年底,中证协在业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机构**经济学家自律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经济学家在**期限内多次因其个人不当言行引发声誉风险事件,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公司应从重处理直至解聘。
“未来,券商有必要重新构建委员推荐机制。除专业资历外,还需将廉洁记录、声誉风险评估等纳入考量,并建立持续的声誉监测机制,以防范因委员个人声誉问题引发的风险传导。”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发挥智库作用
修订稿进一步强化了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要求其发挥智库作用,对涉及行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境内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动态和相关政策影响进行研究,参与行业发展重大事项工作的前期论证、后期评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修订稿赋予专业委员会战略研究、政策评估、热点响应和成果转化等核心研究职能,避免了专业委员会陷入“重形式轻实效”的困局。这不仅强化了专业委员会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更推动其从传统的“议事平台”向“行业智库”战略转型。
此外,修订稿还进一步细化了专业委员会工作成果的使用规范。其明确规定,未经协会同意,**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专业委员会工作成果,包括依托专业委员会起草的自律规则、课题研究、培训课程、评估评价、行业或团体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