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4.7亿元 博纳影业及相关责任人收行政监管措施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5-09 11:16:33•阅读 0
财经5月9日讯 5月8日晚间,博纳影业(001330.SZ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露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其被责令改正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董事长于冬、时任财务负责人齐志收到警示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2022年,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以支付信托理财款等形式,通过第三方向公司董事、副总裁齐志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2.10亿元,构成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博纳影业未按规定披露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此外,2023年,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以支付信托理财款等形式,通过第三方向于冬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共计2.61亿元,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博纳影业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新疆证监局认为,博纳影业上述行为违反信披相关规定,同时,于冬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齐志作为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82号第五十二条等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博纳影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对于冬、齐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博纳影业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博纳影业主营业务为电影发行业务。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