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质保金会计分录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5-29 00:49:08•阅读 0
事业单位质保金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或者在建工程(需要安装),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或者在建工程,
(1)如果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贷: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 ),
等到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
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2)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等到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