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是什么?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5-31 00:44:25•阅读 0
湖南省郴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点**条件:
1、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申请**前6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记录;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价款的30%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且离购建、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间未超过两年;
3、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4、没有可能影响**偿还的债务;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具有管理**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具有担保**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借款人有**的,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
8、已获得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在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
9、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