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6-05 09:44:46•阅读 0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