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理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台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6-07 00:44:35•阅读 0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出台的**政策有
一、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为20%。
认定依据为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商品房购销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发票,**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为30%,并执行首套房的**利率。
认定依据为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出具的原**结清证明、商品房购销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发票,**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对拥有1套住房并未结清相应购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为40%。
认定依据为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出具的原**余额情况、商品房购销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发票,**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