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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意见:明确办案标准 精准打击帮信犯罪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28日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帮信等犯罪的**适用提出更为明确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

  为应对新型信息网络犯罪的发展变化,2015年刑法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尽管帮信犯罪形势有了进一步好转,但涉“两卡”犯罪案件数量仍处高位,帮信犯罪职业化、跨境化特征明显,并且帮信犯罪的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三低一高”特点。**实践中,存在规则适用不当、裁判尺度不一、政策把握不准等现象,亟须统一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标准。在此背景下,“两高一部”联合制定意见,依法打击帮信犯罪,斩断电信网络**等信息网络犯罪的上下游链条。

  意见共5部分16条,就办理帮信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总体要求、依法认定帮信犯罪、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坚持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

  据介绍,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涉“两卡”帮信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以及帮信罪与掩隐罪、**罪等关联犯罪共犯的区分规则,有效解决了法律适用和**认定不统一的问题。

  为更好适应涉“两卡”犯罪的形势变化,意见对《电诈意见(二》和相关会议纪要规定的涉“两卡”犯罪“情节严重”认定标准进行了整合调整,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将原规定的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情节严重”标准,明确为出售、出租本人3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情节严重”标准。同时,针对当前涉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新情况,还将原规定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电话卡20张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情形,调整为不再区分他人、本人,只要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即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

  根据当前帮信犯罪日益职业化、组织化、隐蔽化、智能化趋势,意见规定,办案机关要**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以及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骨干成员等,依法从严惩处;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并分别对从严、从宽的具体情形予以明确,便于办案人员准确理解适用。

  此外,意见就做好行刑衔接、落实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制发**建议和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问题,细化了具体规则和落实措施。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