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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境”何以成险境?——警惕“野景点”藏隐患

  近期,多地发生游客到网红“野景点”游玩遇险遇难事件——有的进入未开发开放的荒郊野岭露营遭遇山洪,有的擅闯自然保护区禁入区域遇险。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野景点”在社交媒体上颇受追捧,有的社交博主甚至诱导游客绕开管制违规进入,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值得关注。

  流量滤镜下的“夺命秘境”

  8月16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东乌盖沟上游突发山洪,将在此露营的一行13人和4辆车冲走,致12人遇难;8月初,在广东惠东县白马山一处网红“野景点”,6名游客被水冲走,其中5人遇难;今年4月,浙江省仙居县南峰街道一辆越野车在“野景点”落水,造成2人遇难……

  记者调查发现,社交媒体上受欢迎的“网红打卡地”,不少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入的区域。比如,今年8月,6名“驴友”在广东江门古兜山野游探险,此处是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闯入。

  江门古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方耀新说,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违规穿越核心区和缓冲区将被行政处罚。“每年违规进入古兜山保护区的事件有100余起,大都是户外运动爱好者。此类事件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5月至11月。”

  图为8月3日消防队员对江门古兜山野游探险受困人员开展营救。(江门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近年来,随着登山、露营、徒步等运动兴起,带火了一批“野景点”。但美景背后,却潜藏危险。**探险协会发布的《2024年度**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境内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335起,造成84人死亡、92人受伤。迷路、被困、滑坠、落水4种事故类型占事故总量的82%。

  惠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姚俊彬告诉记者,白马山事故发生地是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危险系数高。事发区域地形复杂、水流湍急,而且进山救援途中有很多灌木,局部地区甚至没有道路,救援风险高、难度大。

图为惠东县白马山一处网红景点“爱心潭”。 新华社记者 潘禹杰摄

  记者现场看到,白马山多个上山入口已设置相关警示牌,但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搜索“白马山游玩”发现,仍有博主用“玻璃水”“蓝眼泪”“出片**”等标签引流,鲜有提及“禁止进入”标识和山洪风险,有人还详尽分享停车、爬山、溯溪攻略。

  游客安全意识缺失 违法成本低

  “野景点”的走红,折射出人们对原生态探险的向往,但背后隐藏的安全、生态和管理困境,已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些“野景点”被人为包装、推广引流。在社交媒体与短视频平台上,记者发现,一些“野景点”被包装成“秘境”“小众天堂”。为了点击量,一些博主故意寻找危险线路探秘,并冠以“神秘”“罕见”等关键词推广引流,但都不提**路线的风险隐患。尽管部分图片、视频有白色小字标注“存在风险”,但提示文字常被折叠或弱化。

  “一些游客喜欢去有猎奇、冒险性质的未开发领域,有些社交媒体推波助澜,刻意宣传小众探险路线,吸引游客涌入未开放区域。”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专家陈国忠说。

  ——部分游客安全意识缺失。未开发区域的地形复杂性与气候多变性远超普通景区。部分户外新手在“打卡文化”驱使下,仅凭所谓的“网红攻略”贸然前行,却缺乏专业装备和应急能力。更为严峻的是,有些区域没有通信信号、救援通道,一旦遇险,不仅个人生命安全受威胁,还需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实施救援。

  “惠东作为旅游大县,全县警情中救援类占比接近五分之二,大多数是山上迷路、有人被困等突**况;有些因为环境复杂,救援难度大。”姚俊彬说。

  ——执法难度大,违法成本低。业内人士表示,游客擅自进入核心区、**自然资源等行为,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行政法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一些游客为逃避管理,经常夜间绕行或**围栏,相关工作人员很难及时发现。

  方耀新说,对去“野景点”的游客,相关工作人员多以劝阻和教育为主。现行法律法规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一般罚款100元至5000元不等;部分游客存在侥幸心理,拒不配合,甚至销毁证据。

  此外,“野景点”往往是户外露营、野餐的聚集地,游客走后常常垃圾遍地,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有些‘野景点’是自然保护区或**动植物栖息地,游客活动对自然生态链也会产生影响。”惠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涂志坤说。

  疏堵结合 守护生命与生态红线

  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避免在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开展露营活动。

  网红“野景点”如何治理?记者发现,部分地方也在尝试将其转化为文旅景点。**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说,对具备开发条件的景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回应公众对文旅的需求,并把安全放在**位。

  “要加强对自媒体、社交平台的管控,清理违规推荐‘网红路线’的内容,从传播源头予以防范。”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把多勋说,“野景点”附近要增加风险提示,设立警示牌,部署智能监控系统对**区域实时监测。

  法律和安全知识普及也必不可少。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志强说,要通过短视频等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安全意识,普及相关法律后果和安全知识;一些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真实案例,可以制作成相关警示片。

  方耀新建议,探索完善执法与惩戒机制。可对多次违规者实施信用惩戒,并提高对违规行为的罚款标准。由于救援往往会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应探索实施有偿救援制度,由违反规定进入“野景点”的游客承担部分救援费用。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