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一是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对符合上海市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是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按照上述规定,沪籍居民家庭和沪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非沪籍居民家庭和非沪籍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自购房之日前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
为加大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对缴存人购买二**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额度上浮15%。首套****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从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二套****额度从130万元提高至149.5万元。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缴存人购买上海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对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
信贷政策的变化同样值得关注。为减轻居民购房利息负担,《通知》明确,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的具体利率水平。
为衔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按年征收,因此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本条政策。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出台,从多角度保障了购房需求。一是从购房**来看,包括对单身人士、外环外等领域的政策优化,新增购房**等。二是持续**购房成本,包括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落实“又提又贷”等政策,实实在在**首付和**成本。三是政策和目前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结合,如通过绿色建筑方面的公积金**政策支持,引导供需两端关注住房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