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公积金(阿克苏公积金办)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5-15 23:05:48•阅读 0
阿克苏公积金
阿克苏公积金阿克苏城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阿克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阿克苏公积金”公积金”的通知
青本地出台的有关规定
阿克苏公积金办
关于调整”阿克苏公积金”的通知,管委会,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本地区职工工资、职工个人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根据本地区职工工资、职工个人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按规定制定新的“阿克苏公积金”。
二、企业,城镇集体经济组织职工缴存比例的调整办法经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适当**公积金缴存比例,其单位缴存比例每**1,可按年**1个百分点执行。
三、将原固定缴存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单位缴存比例每**1,可按年**1个百分点执行。
四、公积金归集和归集政策在调整时,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准再调整或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比例。
五、公积金属于调回原缴存比例,未增加缴存比例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上缴职工公积金。
六、本办法所称计提比例,是指根据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确定的计提比例,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七、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当期缴存比例。
十一、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工资年度执行的新公积金相关规定。
十二、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已提取金额。
十三、公积金**、公积金抵押**、公积金公积金个人住房**利率、组合**利率、**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十四、各部门及单位住房公积金政策标准如下
,一公积金**。
1、首付比例首套住房要**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