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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记录个人借款的账务处理?

当公司向个人借款时,应将其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并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辅助处理。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 支付款项给个人时: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 个人进行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补充说明: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的内容有:
- 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 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 - 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 -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 - 预付账款转入;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