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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记录收到股东的投资款项?

收到股东投资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一、初始设立公司时,需要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
二、当公司吸收新的投资者加入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收到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三、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根据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时,应在实际收到现金资产时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费用) 贷:股本(股数×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扣减发行费用)
补充说明: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非现金投资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原材料(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无形资产等(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享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