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理财

公司筹办期间的开办费如何处理?

企业在开办过程中,通常会产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可以借记为“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为“银行存款”等。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先将这部分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然后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在发生开办费用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需要注意的是,新税法中并未明确列出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因此,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开办费,也可以按照新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但一旦选定处理方式,就不得再改变。
此外,企业在新税法实施前的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内容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