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算作财产收入吗?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09-22 23:41:47•阅读 0
另外,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土地使用者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即使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或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并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仍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因此,在确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销售额时,需要考虑采用的计税方法和是否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等因素。同时,对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转让,也需要遵守相关的税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