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09-23 09:45:24•阅读 0
补充说明:居委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城市工作**下移,各种名堂的“工作”进社区,城市居委会组织原有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已经不断弱化甚至消失,转而成为一个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大量行政性的工作和任务。因此,居委会自治组织目前存在着“法”外运转、错位运转的不正常现象,这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依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