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否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09-24 09:40:18•阅读 0
参考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2.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补充: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据《**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以下、应纳所得税额300万以下。如果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以下,其他两个条件也满足,属于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