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公司发薪,个税怎么算?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0-02 06:44:00•阅读 0
在汇算清缴时,如果纳税人从多处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减去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具体来说,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对于在**境内从多处获取工资、薪金收入的非居民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这些规定是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