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保账务处理,怎么做?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0-02 11:44:17•阅读 0
1. 借方应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如果车辆属于某个部门的专属车辆,可以根据受益对象将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2. 如果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并取得了专票,应交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被扣除。
3.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或用于福利招待的情况,不可以不扣除项目不涉及进项税。
4. 贷方应为银行存款等。
5. 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时,应向投保人开具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和保费发票,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6. 如果纳税人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保险机构应告知纳税人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
7. 如果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车辆号牌号码等机动车信息的完税凭证。
8. 如果纳税人一次缴纳多辆机动车车船税,可以合并开具一张完税凭证,分行填列每辆机动车的完税情况;也可以合并开具一张完税凭证,同时附缴税车辆的明细表,列明每辆缴税机动车的完税情况,并加盖征税专用章。
9. 税务机关应将相关纳税信息及时传递给保险机构。
以上是根据**税务总局**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75号)改写的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