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记录代扣代缴的手续费收入?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0-02 12:43:40•阅读 0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如果企业将这笔款项用于奖励给本单位职工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如涉及个税)
“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三月三十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以此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即2019年2月2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2月2日(含)以后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执行《通知》相关规定;2019年2月2日前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进行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