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1-29 22:16:05•阅读 0
财政部、海关总署11月2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海关总署11月2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