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新建住房最高可贷143万元
11月29日至12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额度,调整优化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调整****首付比例,统一异地**政策,实行****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以及具体**可贷额度的核定。
具体看,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简称单方,下同****额度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简称双方,下同的****额度100万元。调整后:单方****额度80万元,双方****额度110万元。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额度40万元,双方****额度70万元;调整后:单方****额度60万元,双方****额度90万元。
建造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额度20万元,双方****额度40万元;调整后:单方****额度30万元,双方****额度50万元。
翻建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额度20万元,双方****额度40万元;调整后:单方和双方****额度不变。
大修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额度10万元,双方****额度20万元;调整后:单方****额度20万元,双方****额度4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上浮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家庭****额度。调整前:无上浮政策。调整后:上浮20%。上浮后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单方**96万元,双方**132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单方**72万元,双方**108万元。
上浮了借款人家庭在海南省购买二**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的****额度。调整前:无上浮政策。调整后:上浮10%。上浮后单方**88万元,双方**121万元。
上浮了借款人家庭在海南省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额度。调整前:适用存贷挂钩政策保障性住房家庭**额度上浮10%。调整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额度均可上浮10%。上浮后单方**88万元,双方**121万元。
借款人家庭同时符合前款第2、3项条件的,****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借款人同时符合前款第2、3项条件的,家庭****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上浮比例30%。叠加后单方缴存**104万元,双方**143万元。
在调整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方面,一是调整**额度计算公式,调整前:存贷挂钩**额度=[缴存余额×1.8倍 缴存年限×(0.60÷月均缴存额或(固定值4]×**类型系数;调整后:存贷挂钩**额度=缴存余额×倍数(固定值10×缴存时间系数。
二是设置了**保底额度,调整前:无**保底额度;调整后:借款人申请二套房**适用存贷挂钩政策且满足还贷能力的,**保底额度单方缴存30万元、双方缴存50万元。
在调整了****首付比例方面,调整前:购买商品住房、**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改造安置房****首付比例首套20%、二套30%、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30%、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15%;调整后:购买除保障性住房以外自住住房****首付比例首套和二套统一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15%不变。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首套房”指的是借款人家庭申请**时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或在**无住房公积金**记录;“二套房”指的是借款人家庭申请**时在海南省已有一套自有住房或在**已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记录。以上住房套数计算均不含本次拟申请**所购房屋。
商转公**同等适用****额度和**保底额度,但不适用****额度上浮政策。商转公**所购住房首付款与已偿还的原商业**本金之和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
执行时间以**受理时间为准,在文件执行时间前已经受理的**按照原**政策继续办理,文件执行时间后受理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申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