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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集团创业板IPO:经营性现金流连降,集资、超批复产能生产等受关注

  财经9月18日讯 近期,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光集团”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在此次问询中,深交所共向春光集团提问了15个问题,涉及技术创新性与行业分类、成长性、子公司、关联交易等多个方面。

  资料显示,春光集团的主营业务是软磁铁氧体磁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沿产业链发展软磁铁氧体磁心、电子元器件和电源等产品。此次创业板IPO,春光集团计划募集资金7.51亿元,其中99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分别投向智慧电源磁电材料和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2022-2024年,春光集团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15亿元、9.3亿元和10.7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713.75万元、8703.32万元和9888.9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10.28万元、3136.94万元和2864.9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10%、16.30%和15.77%。

  春光集团的收入中,软磁铁氧体磁粉收入占比超过了80%。招股书显示,春光集团负责磁心、电子元器件、电源业务的子公司分别设立2007年、2012年、2020年,除磁粉外其他业务子公司目前为亏损状态。

  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春光集团结合我国软磁铁氧体2023年销量未有增长、2021至2023年销售金额持续下滑的背景原因,说明公司核心产品软磁铁氧体的市场空间变化情况及趋势,公司核心产品是否具备成长性。同时,春光集团还要说明核心产品软磁铁氧体磁粉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拓展的难度,软磁铁氧体磁粉市场空间和格局是否已相对稳定,并结合除磁粉外其他业务拓展的情况,说明预计未来业务增长点,是否具备业务成长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春光集团受到质疑的,还有其内控问题。2022年,公司曾存在转贷行为,涉及金额980万元,还曾协助客户提供资金过账通道,涉及金额450万元。此外,公司2022年和2023年在与客户、供应商结算货款时存在票据找零的情形。不过,春光集团表示,2024年已不存在上述不规范情形。

  2022-2024 年各期末,春光集团社保缴纳比例分别约为79.5%、93.5%、95.5%,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约为77.86%、93.09%、94.98%。报告期内,还存在部分建设项目超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况。

  对于上述情形,深交所要求春光集团披露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其他不规范行为,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有效执行;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与社保的原因,是否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超批复产能生产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等。

  春光集团向内部员工、股东的集资行为也受到关注。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20年,由睿安资产作为资金管理平台向内部员工、股东“集资”,实际执行中借款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员工、股东或其亲属、朋友。2020年末,资金管控的职能由睿安资产转移至春光有限,“集资”由春光有限开始承接,睿安资产尚未清偿的“集资”债务统一转由春光有限承担。

  由于部分“集资”对象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2年初前述尚未清偿的债务形成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报告期内,春光有限、睿安资产均不存在“集资”的情形,历史上因借款形成的债务于2022年**完成清偿。春光集团表示,公司及睿安资产的上述借款行为不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的情形,不存在被刑事及行政处罚的风险。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