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党**、**院决策部署,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增强社会经济活力,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
《指导意见》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
其中,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等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在数字消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电子商务园区高质量、差异化发展,打造一批**创新的数字消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支付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促进商业业态数字化提升、场景化改造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数字消费企业融资成本。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培育体系。探索“大数据 信用”智慧监管模式,鼓励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价。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数字消费在推动消费升级、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健全长效促进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创新举措、典型做法,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