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因财务造假拟被罚500万元,股票将被ST
10月30日,汇洲智能(002122.SZ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浙江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4月2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明,2019年至2020年,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热热文化”、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华世”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
另外,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汇洲智能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认为,汇洲智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武剑飞,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姜学谦被认定为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陈莹莹、时任董事会秘书武宁被认定为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武剑飞,**负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事项,未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热热文化及中科华世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姜学谦,负责公司财务及热热文化、中科华世经营管理,组织、策划案涉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组织案涉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相关情况;时任财务总监陈莹莹,参与部分业务付款审批流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时任董事会秘书武宁,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上述人员均未能保证2019年、2020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汇洲智能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姜学谦、武剑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陈莹莹、武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此外,汇洲智能还公告称,因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2019、2020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3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汇洲”,股票代码仍为“0021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资料显示,汇洲智能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传媒业务。
公司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9亿元,同比增长16.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3.78万元,同比下降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