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检察机关如何依法履职重点发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自5月20日起施行。记者20日从**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高质效检察办案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规定,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
——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以及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表示,**检将指导**检察机关围绕相关规定,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聚焦以下三方面问题发力:
在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方面,聚焦人身与财产强制两个维度,**监督违规羁押、撤案后未及时解除措施,以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财产等突出问题;
在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方面,严格把握违法与犯罪、罪与非罪界限,依法审慎办理刑民交叉、新业态新领域涉企刑事案件;
在规范异地执法行为方面,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强化管辖权异议线索收集与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撤案监督,促进规范行使刑事案件管辖权。
——全要素打通涉企民事监督堵点
**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介绍,民事检察部门将加强涉民营经济执行监督工作,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还将加强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综合运用民事纠错、跨部门协同等手段,加大对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
“我们要用好抗诉这一法定监督方式,同时注重运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发挥好同级监督的制度效能。”蓝向东介绍,民事检察部门将加强涉民营经济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对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涉民营经济案件,通过调查核实、组织召开听证会、引导检察和解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依法加强涉企案件行政检察监督
**检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示,行政检察部门将依法妥善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方面的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依法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
张相军介绍,行政检察部门将坚持把促进涉企行**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减轻企业讼累。还将加强涉企行政诉讼执行和非诉执行监督,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防止当罚不罚和小过重罚。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能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检知识产权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表示,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将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对知识产权类案件**落实“一案四查”机制,加强对权利基础的审查,同步履行惩治犯罪、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能。
“要突出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刘太宗介绍,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探索,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力度,强化对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虚假诉讼等行为的监督,并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滥用诉权等突出问题的共同治理。
——畅通涉企控告申诉渠道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及时受理并审查有关申诉、控告。**检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各级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专门窗口,对涉企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快速流转、限时办结。
同时,还将运用好12309**检察网等平台的“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专区”,精准筛查**线索,强化**案件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