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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实控人拟套现8.46亿 扣非亏1年半A股共募35亿

  精测电子(300567.SZ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的通知,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产业投资人、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彭骞、武汉精至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至”、武汉精锐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锐”(以下合称“转让方”于2025年9月23日与武汉文发熠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代表文发长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文发长江2号”、“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彭骞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文发长江2号转让其直接持有及通过武汉精至、武汉精锐间接持有的公司**售流通股合计1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本公告中当前的股份比例均以公司截至2025年9月22日的总股本279,745,052股为依据计算,转让价格为60.24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后,彭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1%,不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文发长江2号持有公司股份1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告显示,本次转让总价款为846,016,584.00元。

  精测电子表示,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彭骞此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导致持股比例减少5.02%,加之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上述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合计使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15%。综上,彭骞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6.08%减少至20.91%。

  2025年上半年,精测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3.81亿元,同比增长2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6.64万元,同比下降44.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2544.12万元,上年同期为-301.9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亿元,上年同期为-1.98亿元。

  2024年,精测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5.65亿元,同比增长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59.85万元,上年同期为1.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59亿元,上年同期为3287.9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亿元,上年同期为-3174.98万元。

  精测电子于2016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19.92元/股。公司本次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胡军、叶勇。

  精测电子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855.64万元,用于武汉FPD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为3,984.36万元,其中发行承销保荐费为3,300万元。

  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号文《关于核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37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价100.00元,发行可转债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7,604,905.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395,094.3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158号《验证报告》。

  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9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1,446,011股,发行价格每股4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3,999,982.61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64,150.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735,831.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231号《验资报告》。

  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7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1,276.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6,000,000.00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0,600,000.00元(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65,400,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212,264.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3,787,735.8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32号《验证报告》。3、本报告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050.64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778.45万元。

  经计算,精测电子上述4次募集资金合计约35.43亿元。

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