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300多个县市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记者日前从自然资源部获悉,**2300多个县市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改革,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40多万本,群众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领到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关系百姓安居。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业务链条长,涉及部门和环节多,历史上一些项目审批、建设、交易、监管等环节不衔接、不规范,导致登记要件缺失,无法登记办证,影响群众合法权益。
在自然资源部日前召开的媒体座谈会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胡善顺透露,通过相关部门和各地共同努力,历史**问题化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累计已化解历史**问题房屋2300多万套,今年以来化解230多万套,群众拿到“红本本”,与之相关的落户、入学、买卖、融资等难题也迎刃而解。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联合相关部门构建部际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常态化沟通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涉及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历史**问题化解工作。
针对土地房屋因房企原因被查封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葛洪涛表示,对于符合《**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条件的购房群众,已支付**购房款(含按揭的不动产(含土地、在建工程、房屋被查封的,查封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与**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办理预告登记后被查封的,应当解除查封,但因购房群众自身债务被查封的不得解除;对其他劣后于购房群众交付请求权的债务导致被查封的,应当解除查封;对于超标的查封的,应当及时解除超标的范围的查封。对于购房群众就涉案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因其自身债务被查封的,不解除查封不影响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异地法院查封的,属地人民法院应做好协调,两地人民法院不能协调一致的,逐级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协调解决。
针对土地房屋被房企抵押项目办证问题,**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副**申爱华指出,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群众已支付**购房款(含按揭,但房企存在未偿还抵押债务的,在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按套注销对应房屋的不动产(含土地、在建工程、房屋抵押登记。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注销抵押登记前,各地相关工作机制应与金融机构加强协商,并督促指导房企按照被注销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的市场价值,通过将本项目超出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部分依法优先用于偿还开发**等金融机构抵押债权,或置换、补充新的足值抵质押物等方式,等额足值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胡善顺解释,在政策举措研究制定中,坚持为无过错群众办证。不让购房群众为开发商违规行为和政府监管问题“埋单”。同时,严防风险、严守底线,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借不动产登记合法化。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防范。一手抓化存量,一手防新增。化解存量历史**问题的同时,注重加强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惩戒约束,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全业务链条闭环监管,推动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源头防范新增问题产生。